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纪要 “对症下药”解决环境污染案件突出问题

  央广网北京2月21日消息(采访人员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 为解决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难题、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各部门打击合力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昨天(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和典型案例 , “对症下药”解决环境污染案件突出问题 。

  热点一:如何解决单位犯罪认定难的问题

  典型案例显示 , 2017年 , 上海印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应伟达决定支付7000元 , 将储存的生产废液交予何海瑞处理 。 当年12月22日夜里 , 何海瑞等人驾车抽取废液后 , 将约6吨废液倾倒到上海白鹤镇外一个市政窨井内 。 2018年8月24日 , 因犯污染环境罪 , 印达公司被判处罚金十万元;应伟达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 。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分析认为 , 准确认定单位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是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重点问题 , 一些地方存在追究自然人犯罪多、追究单位犯罪少、单位犯罪认定难的情况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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