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被冤”的57天:第3天儿子出生第52天开微博( 五 )

  在看守所外,小吴主动联系了邹某滤与李某,向警方申请对赵宇取保候审。1月10日,赵宇从看守所出来,一个原本体重173斤的东北小伙,体重减轻了将近30斤。据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出具的释放证明书显示,释放原因为“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经晋安公安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但是,走出看守所的赵宇仍然不能接受有入狱的可能,“我挺接受不了的,她不喊救命、强奸,我也不会去救她。”赵宇对采访人员说。于是,2月16日,赵宇以“被冤枉的赵宇”为名开通微博,开始在微博上自述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希望大家帮我呼吁一下这个事情,帮助我一下。”赵宇写道。

  2月17日,赵宇称,李某向他的家人要求赔偿。“我有可能还要在监狱度过3至7年,还要赔偿20万到60万元。对于刚刚当上爸爸的我,这简直就是噩梦。”赵宇说。

  截至2月20日,赵宇的自述微博引发网友关注,评论数达8.8万条,转发量为60.7万次。短短3天里,在媒体的镜头前,重获自由的赵宇小心地抱着襁褓中的爱子。

  他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因为自己的事,感觉对妻子和孩子很愧疚,但他表示,从来没有后悔过救人。

  第五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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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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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福州市公安局通报称,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检察院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1日下午,北青报采访人员从赵宇处获悉,16点38分,他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到了不起诉决定书。赵宇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用负刑事责任了”。

  此前,赵宇曾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妻子小吴也对自己表示支持,称会一直陪着维权。同时也表示,若以后遇到危急情况,还会第一时间救人,但会把握好分寸。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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