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误坐克隆出租车 一上车就惨遭猥亵( 二 )

经查,被告人王某今年35岁,初中文化。2013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七日,2015年曾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被行政拘留十五日。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有行政处罚的劣迹,且此次又驾驶“克隆”出租车并在车内犯罪作案,应予以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

据承办法官介绍,“克隆”出租车其实就是假冒出租车,是客运出租市场“黑车”的一种,因其外观与真正的出租车一模一样,被俗称为“克隆车”。从一些案件中发现,“克隆”出租车大多是在二手车市场购买的一辆旧车,车牌、服务卡、营运证多是复制、盗窃或伪装篡改而得,通过非法渠道购置的计价器、顶灯等专用出租车设备,然后就偷偷上路运营。这种克隆的出租车不仅不用交纳费用,当计价器经过改装后,还可以人为操纵加价,违章后还可以逃避责任。

法官说:“出租车造假已形成一条利益链,从一些案件反映出,仅仅只需通过售卖计价器的小店就能联络到一辆克隆出租车所需的各种‘配套服务’,车身喷漆、美容都有专人‘服务’。”法院提醒广大群众,使用出租车时要擦亮眼睛,小心鉴别。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应尽快严打该类“克隆”出租车,防止乘客误上“黑车”,遭遇危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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