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游泳正式纳入中考必考项目”:消息不实( 二 )

2016年 ,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 , 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 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 各地要根据实际 , 科学确定体育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 。

同年 , 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对推进中考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 充分发挥中考对发展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作用 , 着力破解唯分数论、学生负担过重、招生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 这轮中考改革的目标是 , 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 维护教育公平 。 《指导意见》提出 , 要改革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 选取试点地市从2017年开始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 。

教育部指出 , 目前各省份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 陆续出台了本地中考改革的实施意见 , 明确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 。 各地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体育科目考核办法 , 以跑、跳、投等基本体能和基本运动技能为考察重点 , 具体考核项目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没有将游泳作为统一必考项目 。 有的地方结合实际 , 因地制宜将游泳作为体育科目考核项目 , 但并不代表所有地区都必须将游泳作为考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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