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就证券纠纷案提起上诉 欲驳回投资者诉讼请求( 十 )
《民事判决书》显示 , 杭州中院对17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488026.72元;2、赵薇对上述王莉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合计10038元 , 被告负担合计人民币9495元 。 如不服判决 ,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 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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