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捡到一张信用卡,疯狂消费3万多,结果……( 二 )

若想人不知 , 除非己莫为 。 此时 , 丢失银行信用卡的失主已收到多条消费信息 , 正心急如焚 。 报案后 , 警方通过消费商家的监控录像 , 迅速抓到了孙某和周某 。 两人被查获后只好全部退缴赃款 。 目前 , 市南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孙某、周某提起公诉 。

既不是偷的 , 也没用抢的 。 “捡”卡不还 , 是不是最多受到“道德谴责”?为啥会是信用卡诈骗呢?

检察官对此提醒:“捡钱不还”和“捡卡取现” , 性质截然不同 。 一些人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识可能存在误区 , 认为用捡来的他人信用卡刷卡或取钱 , 最多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 与犯罪沾不上边 。 但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 ,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行为 , 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对于数额较大的 , 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甚至是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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