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减肥药销售金额50多万 男子因生产销售假药获刑十年

检察日报讯 “自创”品牌 , 生产、销售减肥药 。 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近日 , 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110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50多万元 。

三四年前 , 郑某不满自己过胖的身材 , 遂从网上购买了减肥药 , 吃后感觉效果不错 , 就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推荐给身边的朋友 。 其发现销路不错 , 便萌生了自创品牌销售减肥药的想法 。 2016年至2017年期间 , 其未经批准、未经检验非法自创了减肥药品牌“suuny”瘦身减肥胶囊、“梦茜莎”模特内供瘦身胶囊 , 并联系他人代为制作了包装盒、说明书及药瓶等包装材料 , 在网上购买便秘药等相关药囊后自行包装 , 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 , 将成本价每瓶大概30元的虚假减肥药以零售价每瓶460元、代理批发价每瓶230元的价格销售出去 , 经查实的销售金额累计达50多万元 。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案郑某累计销售金额达50多万元 , 已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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