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 四 )

  规定着重强化了结果运用 , 明确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

  对于未履行职责和要求 , 履职不到位等情形 , 如对本区域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对本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 未及时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有效处置 ,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较大损失的;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处理等情形的 ,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

  这位负责人说 , 规定的出台 , 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 , 必将更加有力地督促地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 推动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 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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