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舆论热议( 二 )

  2月18日,房屋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於〈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房屋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 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徵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徵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

  这句话在被解读为“告别公摊”的同时,也让一些人认为可能引起楼价大涨 。

  不过,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可能是一些媒体过度解读了这句话 。 首先,在我国现行规定中,商品房销售计价一直是“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第二,无论按哪种方式计价,房子的总价是一样的;第三,以套内使用面积计价,其後果可能并没有想像的那麽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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