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微企业“六税两附加”确定减半征收( 二 )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是否需要提交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以退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纳税人符合条件享受优惠的,各税种申报表是否有变化?

答:为确保广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便利享受减征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 “六税两附加”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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