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让人”被罚女子起诉交警,法院:被告证据不足撤销处罚

近日 ,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 。

去年8月 , 赵女士在审车前发现 , 自己的车因“未让人”被交警部门处罚 。 9月10日 , 她到交警曲江大队处理违章 , 交警部门以6月22日她在太白南路(南二环—西沣一级路)实施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 , 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为由 , 对她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

对此结果 , 赵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 她称 , 当时路边3人并非过马路 , 而是在路口挡出租车 , 因出租车已载客未停 , 自己的车就跟着过去了 , 因此被监控拍下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