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车未让人”被罚后起诉交警,法院:撤销处罚( 三 )

证据材料显示不出行人通行交通信号灯 , 也体现不出行人通行状态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 车辆与行人应当相互礼让 , 通行权利义务平等;

证据形式不合法 , 根据相关规定 , 图像取证设备应当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不同位置的全景照片;

设定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 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 被告盲目实施行政处罚 , 处罚不必要的让行违背立法初衷 。

综上 , 请求依法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 退还罚款100元 。

庭审中 , 被告交警曲江大队“因技术原因该处罚未找到相应证据” , 未向法庭提交证据 。 法院还查明 , 被告未在处罚决定书中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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