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教中途离职 会员要求退费遭拒( 二 )

2月16日 , 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陪同王女士来到该会所 , 得知张主管已离职 , 负责对接此事的是一名姓胡的主管 。 胡主管称 , 会向领导反映此事 。 昨日下午 , 王女士再次来到会所 , 胡主管称 , 目前有两种解决方案 , 一种是王女士优先选择会所内其它健身产品 , 继续健身;另一种是转课给其他有需要的会员 。 至于直接退费 , 会所并没有先例 , 无法满足王女士的要求 。

“教练离职 , 又不是我的原因 , 为什么不能退费呢?”王女士很是不解 。 在采访人员的建议下 , 王女士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 并找到该健身会所的上级公司投诉此事 。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 , 会员在健身会所消费 , 选择指定的私人教练授课 , 因为私教具有人身属性 , 是唯一的 , 如果其中途离职 , 无法继续为会员授课 , 则健身会所构成违约 , 会员有权要求退款并索要相应赔偿 。 哪怕会员与健身会所签订的合同中有条款约定 , 会所中途可以更换教练 , 该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 , 减轻了健身会所自身责任 , 属于无效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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