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单项最高年奖励2000万元引进培育总部企业

  新华社武汉2月27日电(采访人员王自宸)为大力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推进总部经济发展 , 武汉市政府出台奖励政策 , 在落户、投资、经营贡献、企业壮大、企业办公用房补贴、企业用地、人才等7个方面给予总部企业奖励 , 单项最高年奖励资金达2000万元 。

  采访人员27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 , 为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武汉作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 , 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 力求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 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总部经济健康发展 。

  根据奖励政策 , 对于总部型企业认定主要从企业管理或服务企业或分支机构数量、企业规模、纳税情况等三方面进行考量 , 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进行分类 , 农业企业营业收入要求5亿元以上 , 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 , 地方财政贡献30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 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元以上 。 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来汉落户给予一定倾斜 , 满足企业规模和财政贡献等相关条件的 , 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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