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今年将完成三类对象共1321户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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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将完成三类对象共1321户农村危房改造

本文标题:南京今年将完成三类对象共1321户农村危房改造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南京1321户农村危房今年完成改造)

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是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内容,是回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2月27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采访人员从会上获悉,今年南京市将完成1321户农村危房改造,其间农户“最多跑一次”。

今年初,南京市《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全面完成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栖霞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对象共1321户危房改造,其中江北新区17户、栖霞区9户、江宁区102户、浦口区3户、六合区542户、溧水区314户、高淳区334户。

《实施方案》明确,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区民政人员认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区残联商扶贫、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将实行农户“最多跑一次”工作法,“农户带着相关材料跑一趟村委会,后面会由包户村干部负责,一般半个月就能完成审核审批。”

采访人员了解到,农村危房改造分为两类,即D级危房新建翻建,C级危房维修加固,改造后的农房户均建设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此外,《实施方案》明确,自2019年起,市级新建翻建补助标准提高到1.8万元/户,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提高到0.5万元/户,各区、镇街也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但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危房改造实际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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