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闯红灯、踹破小车挡风玻璃的男骑手被判刑( 二 )

去年10月8日13时许 , 被告人宋某驾驶超标电动车行驶至鼓楼区五四路与湖东路交叉口时 , 因闯红灯险些与许某驾驶的小车相撞 。 虽是虚惊一场 , 许某好意提醒其注意交通安全 , 但被告人宋某为了泄愤 , 耍横逞强竟跳至许某小车的引擎盖上 , 并用脚踹车的前挡风玻璃 , 造成轿车引擎盖凹陷 , 前挡风玻璃破裂 。 宋某当即逃离现场 。 经鉴定 , 该挡风玻璃值为人民币2265元 。

三日后 , 宋某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 随后 , 其家属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 并取得被害人许某的谅解 。

鼓楼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宋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 , 破坏社会秩序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被告人宋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 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系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同时 , 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据此 , 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