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有关公务员、基层事业编人员工资有保障了!( 二 )

◆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 。 拓宽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 , 完善吸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途径 。

◆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 落实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策 , 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 , 探索建立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的补偿机制 。

◆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 , 高校、科研院所可按规定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设置岗位条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 。 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流动岗位 。

◆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 , 畅通现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 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 , 引才所需费用可全额列入经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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