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闲置无人居住 物业费能否只缴一半?

  新房在装修前只需缴纳半价物业费一直都是惯例 , 但如果装修后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 , 能否也只缴纳半价的物业费呢?

  最近 , 市发改委公开信箱里出现了多条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如何缴纳的咨询 。 市发改委回应 , 根据最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 是没有空置房半价收取物业服务费条款的 , 但业主可以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进行协商 。

  业主

  没居住为何要缴全额物业费?

  市民通过市发改委的公开信箱询问 , 自己是渝北区东和春天小区的居民 , 购买二手房后进行了装修 , 装修期间到他入住前物业费一直是按照半价收取的 , 正式入住后便按照全价物业费缴纳 。 由于个人原因 , 从今年1月份开始 , 最近两三年家里都将无人居住 。 这种情况下 , 他便去物管处申请按照空置房标准缴纳半价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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