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要求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报告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

  中新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根据《条例》规定 , 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 。

  《条例》指出 , 重大事项 , 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 , 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 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 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 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

  《条例》规定 , 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 ,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 , 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 , 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 , 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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