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有应”,重在效果(纵横)( 二 )

“我必有应”既是庄重的承诺 , 更需要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 。 “应” , 必然是积极、主动、及时、高效 , 而不是消极拖沓、应付交差 。 小到一个社区 , 大到一座城市 , 要做的事情纷繁复杂 , 凡事要未雨绸缪、统筹兼顾 。 设置和调适各种程序 , 保证工作的条理性、有序性 , 是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 。

也应看到 , “我必有应”还要区分“当下”所为和“明日”所为 。 现实中 , 一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 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 由于财力和人力等资源所限 , 我们只能想着明日事、做好当下事 。 对于一时还不能做或做不到的事情 , 要向大家讲清楚、说明白 , 这也是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

(摘编自2月26日《长江日报》 , 原题为《“我必有应”要见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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