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在全市范围内 推广电子行程单制度( 二 )

推进全域旅游是我国新时代旅游发展战略的新要求,苏州是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中江苏唯一的地级市。为突出苏州的旅游特色,提高苏州的旅游定位,《条例》第三条规定:“本市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南水乡古镇、古村落特色,推进旅游全域化、国际化和智慧化,建设具有独特魅力的文化休闲旅游胜地和国际旅游目的地。”第四条则明确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

多业融合是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特征。《条例》明确要“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并在规划编制、产品打造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条例》第十五条提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引导和扶持旅游与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医疗、农业、工业、商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观光、休闲、度假、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开发。”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

保障游客玩得舒心

如何让八方来客在苏州游得开心、玩得舒心?优质的软硬件不可或缺。《条例》专门用一章明确“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标准,就提高其质量与水平提出要求。

《条例》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和改革旅游、交通运输、规划等有关部门,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集散、交通换乘、自驾旅游、旅游咨询、票务预订、互联网接入、休闲购物、安全救援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旅游集散地、景区等旅游者集中场所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公共卫生设施、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设施。”

为保证服务质量,《条例》要求“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设立诚信档案、采集旅游者评价、定期暗访复核、定期安全评测等措施,对通过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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