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加快建立新型户籍政策,什么时候实施?都有哪些好处?( 三 )

1、加快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 , 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 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 尤其是要推动超大及特大城市的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 统筹普通劳动者的落户和各类人才落户 , 争取提前完成1亿人进城落户的任务 。 还要结合实施区域的协调发展战略 , 探索实行城市的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 , 努力实现城市群户籍政策的一体化调整 。 要探索实行农业转移人口“宜城则城、宜乡则乡、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 为改善农村的人口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

2、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要在认真总结改革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 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 , 积极的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制度 。 要完善居住证的服务功能 , 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 要积极推进《户口登记条例》的修订 , 开展相应立法调研和研究起草工作 , 把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果固定下来 , 为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法治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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