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群众来信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最高检:对群众来信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最高检:对群众来信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最高检日前专门印发通知 , 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转到控告申诉部门的群众来信 , 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 , 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在3个月内完成办理、结果答复和息访息诉 。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主要负责受理向最高检的控告和申诉 , 承办最高检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 2018年 , 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0余万件次 , 受理群众信访60余万件次 。 其中 , 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万余件;刑事申诉案件1.6万余件 , 立案复查7000余件 , 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700余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700余件 , 给予国家赔偿近1200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万余件 , 发放救助金2.3亿余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