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骑车看手机撞上违停法拉利:车主免除其8万修理费( 二 )

事故发生后 , 江山交警多次调查取证 。 2月27日 , 市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动车主雨天没注意观察 , 撞上前方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的法拉利轿车 , 双方负同等责任 。

据了解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 。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 , 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 车辆、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 , 应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 , 应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经双方协商同意 , 车损以保险公司实际定损为准 , 法拉利车主自行承担60%修理费用 , 其余40%由电动车主承担 。 小芳已返校就读 , 委托母亲周女士处理此事 , 并叮嘱母亲给法拉利车主态度诚恳地道歉 。 周女士多次上门向孔祥荣道歉 , “我们错了 , 愿意在承受范围内给予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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