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一座不朽的丰碑( 二 )

  1959年3月 , 民主改革正式开始 。 民主改革是分阶段、有步骤进行的 。 第一步是开展“三反”(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人身依附制度)和减租减息运动 。 在农村 , 对于参加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的政策;对于未叛乱领主的土地 , 实行“二八减租”(领主得二 , 佃户得八) 。 同时 , 解放家奴 , 废除人身依附 。 在牧区 , 对于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 , 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 , 收入归放牧的牧民所有;对于未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 , 仍归牧主所有 , 但减少牧主的剥削 , 增加牧民收入 。 第二步是对参加叛乱领主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 , 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对于未参加叛乱的领主 , 采取赎买的政策 , 国家出钱赎买他们的生产资料 , 无偿分配给贫苦农、牧民 , 农、牧主也分得一份生产资料 。 西藏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 , 确立了农牧民的个体所有制度 。 广大农奴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 废除了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 。 千百年来被当作“会说话的牛马”的农奴和奴隶 , 挣脱了身上的锁链 , 第一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 , 成为自己命运和西藏社会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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