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团伙“碰瓷”跨线违规运营“的哥” 半年流窜9地作案28起

  东北网3月1日讯(采访人员 佘雨桐) 28日上午 , 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 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 , 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2万元.

  庭审现场 。 图片由法院提供

  2018年 , 被告人吕某财伙同被告人张某威、张某明、郭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以去某地为由 , 乘坐出租车(外地运营)或者私家车 , 到达附近时 , 被告人吕某要求下车并在副驾驶一侧假意支付车费 , 同伙催促开车 , 并遮挡司机视野 , 被告人吕某假意被扎脚 , 利用被害人因跨线违规运营不敢报警的心理 , 以威胁恐吓、推搡辱骂的方式 , 对外地运营出租车和私家车主进行敲诈勒索 。 在6个月的时间内 , 该团伙流窜通河、方正、巴彦、哈尔滨等9地疯狂作案28起 , 造成24名被害人共计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 犯罪手段卑劣 , 社会影响极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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