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节地评价制度

新华社济南3月2日电(采访人员叶婧)采访人员日前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 , 山东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 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节地评价制度 , 进一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根据已于1月10日正式施行的《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版)》 , 山东提出 , 对不符合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用地审批 , 对超标准或无标准依据的建设项目 , 按要求开展节地评价工作 。

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朱伟亚介绍 , 有两类项目需要开展节地评价 , 一类是虽有标准 , 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 , 需突破标准的建设项目;另一类是无标准的建设项目 , 但水库和水电工程项目淹没区用地、矿山企业开采区用地、通信和输电线路塔基用地、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和引排灌工程用地 , 暂时不列入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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