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规则落地 优化股份减持制度( 九 )

文/本报采访人员 刘慎良 统筹 /余美英

对比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优化股份减持制度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试行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 , 有一个重要的变化是 , 如果申请科创板IPO的过程中被终止审核或不予注册 , 重新申请的期限由1年缩短为6个月 。 证监会指出 , 交易所因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 , 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 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 ,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 , 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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