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注册制正式开闸 IPO申报材料可开始递交( 二 )

中国证监会修改完善后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 , 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中心 , 精简优化现行发行条件 , 突出重大性原则并强调风险防控;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 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 严格落实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 , 并针对科创板企业特点 , 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一步强调 , 在发行上市审核中 , 将重点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 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 。 同时 , 关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 , 具有内在逻辑性 , 加大审核问询力度 , 努力问出“真公司” , 把好入口关 , 以震慑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 , 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

科创板的一大突破就是允许红筹企业上市 。 此次修改后的规则进一步明确 ,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规定的相关红筹企业 , 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 其中 ,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 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 , 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 , 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 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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