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胃痛宁片等3种药品转为处方药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 ,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 ,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 , 将胃痛宁片、化痔栓及消栓通络制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调出非处方药目录 , 按处方药管理 , 同时对上述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药品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按照相关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1—3) , 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 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省级药监部门备案 。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 , 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 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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