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 三类企业优先( 二 )

为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 , 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 , 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 , 包括通用上市标准、红筹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适用的上市标准 。 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 。

“审核问答”明确 , 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提供专业指导 , 审慎推荐 , 并在上市保荐书中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 , 其中对预计市值指标 , 应当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等进行说明 。

对于发行人申请上市标准变更的处理 , “审核问答”明确 ,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前 , 发行人因更新财务报告等情形导致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 , 需要变更为其他标准的 , 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提出申请 , 说明原因并更新相关文件;不再符合任何一项上市标准的 , 可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发行人变更上市标准的理由是否充分 , 就发行人新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 , 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重新发表明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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