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飞区放飞微轻型无人机罚千元( 四 )

  国家版征求意见稿指出 , 对私自改造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 , 破坏空域保持和被监视能力 , 改变速度、高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等性能的行为 ,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给予警告 , 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合格证或者执照 , 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而深圳版的《暂行办法》对改装、破解无人机做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 《暂行办法》规定 , 改装无人机、破解无人机系统或者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单位处以20000元罚款 , 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 , 对单位处以50000元罚款 , 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 。

  未完成登记“黑飞”罚1000元

  《暂行办法》规定 , 轻型无人机首次飞行前 , 应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完成信息登记 , 包括所有人的姓名和移动电话号码等 。 未完成登记的 , 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处1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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