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四宗会计违规 董事长黄培钊等3人遭监管谈话( 四 )

黄培钊作为芭田股份董事长和总经理 ,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深圳监管局决定对黄培钊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余应梓作为芭田股份时任财务总监 ,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深圳监管局决定对余应梓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胡茂灵作为芭田股份财务总监 ,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深圳监管局决定对胡茂灵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 , 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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