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女子绝望:贷款5万元隆胸却遭“毁胸”( 五 )

医务人员擅自变更手术方案造成患者损害的 ,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潘翔表示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 ,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 如果医疗机构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项目行医的 , 属违规行医 。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 未经患者同意 , 医务人员擅自变更医疗美容手术方案 , 造成患者损害的 ,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的 ,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 患者有损害 , 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 ,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双方的诊疗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的 , 患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 并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

潘翔律师建议 , 市民在委托医美机构进行医疗美容手术前 , 应要求和机构签订书面的医疗美容服务合同 , 约定清楚预期实现的美容效果、达不到效果时如何退费、违约责任等 , 并对需要美容的部位在手术前共同拍照、录像签字封存 , 以便手术后比对和判断美容效果 。 同时 , 市民一定要选择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美服务 , 并注意核查拟开展的手术是否符合许可证载明的诊疗项目 。

深圳晚报采访人员秦瑶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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