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欧三方新供气合同很难立即签署( 二 )

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执行经理尤里·维特连科不久前重申 , 乌方公司与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签订的现行供气合同不符合乌克兰及欧盟的法律要求 。 鉴于这一原因 , 现有供气合同不可能延长 。 现行的俄罗斯过境乌克兰对欧输气合同签署于2009年 , 有效期至2020年1月1日 。 目前 , 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要求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重新审议2018年~2019年的天然气过境运价 。

此前 , 俄罗斯、乌克兰和欧盟方面在布鲁塞尔就天然气过境运输问题举行了三方会谈 , 俄能源部长诺瓦克、欧盟委员会主管能源事务的副主席谢夫乔维奇、乌克兰外长克里姆金、俄天然气工业公司总裁米勒、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总裁科博列夫等“重量级”人物均出席会议 。 乌克兰方面在此次会谈中提出 , 俄天然气公司与乌方签署的合同 , 应与俄同西欧公司签署的合同在法律规定及效力上保持一致 , 即:新签订的过境天然气合同需全面符合欧洲法律 。 欧盟表示完全支持乌方立场 , 并称 , 如有可能 , 有意签订10年或更长期限的购气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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