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情节严重取消教师资格( 二 )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给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划定了“红线” 。 柳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曾建胜介绍 , 本次重点整治: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违规组织学科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活动并从中谋利的;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含个人举办)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有偿补课的;利用职务之便为退休教师或其他教师有偿补课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谋利的;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谋利的;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相关信息的;在职教师将自有房屋租借给他人有偿补课或违规组织课外辅导的 。 教师不管以何种形式收费 , 均不影响对有偿补课性质的认定 。

据《方案》显示 , 经查实认定有有偿补课行为的人员 , 按照相关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 , 并取消本人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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