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老板”!男子一纸诉状告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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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老板”!男子一纸诉状告市场监管局

本文标题:莫名其妙“被老板”!男子一纸诉状告市场监管局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莫名其妙“被老板”!他一纸诉状告了市场监管局)

一朝变成公司法人?还将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税务部门就找上门了?

在2月25日,央视焦点访谈“不想‘被老板’这事该谁管”节目中,曝光了全国各地冒用其他公民的身份信息,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事件,引发社会热议。最近,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锦分局也遇到了一个类似的案例。

创业者路某于2012年设立了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14年通过代办人将企业转让给夏某,该企业被转让后连续4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即将被税务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近期夏某一纸诉状将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该公司的受让人,且企业股权变更申请材料中的签字均非本人签字,而出让人表示是在受让人知情的情况下出让了该企业。目前该诉讼正在进行中,若夏某胜诉,则出让人将会面临很多问题。

现如今,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感受到办证的不断简单化和便利化。但是,对于一部分没有时间本人到场办理业务的创业者来说,往往会选择代办公司帮其办理企业设立或变更业务。对于本人签字栏签字找人代签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涉嫌提交虚假材料。申请人办理企业设立或变更时提供的申请材料中,需要股东、董事等人签字的,就应当由本人亲笔签名。而他人代签的材料,不管有没有得到本人同意,严格来说都属于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虚假材料”。一方面,被代签者可能被人信息冒用;另一方面被代签者因反悔往往表示不知情而提起行政许可撤销程序申请。

影响企业融资及贷款。当公司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或贷款时,部分银行会要求全体股东对贷款出具股东会决议及担保上亲笔签字,并调取工商原始档案,对比档案中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本人签字,银行会因为签名真实性问题拒绝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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