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再被查,妻子埋怨其不吸取教训!( 二 )

2019年1月21日18时许 , 杨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 , 从漳州开发区印达小区出来沿招商大道往客运码头方向行驶 , 行至管委会路段时 , 被执勤民警拦查 ,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 , 呼气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 , 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 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杨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 目前该案件已刑事立案 。

二次酒驾再被查,妻子埋怨其不吸取教训!

----二次酒驾再被查 , 妻子埋怨其不吸取教训!//----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本文原始标题为:二次酒驾再被查 , 妻子埋怨其不吸取教训!---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二次酒驾再被查 , 妻子埋怨其不吸取教训!---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二次酒驾再被查 , 妻子埋怨其不吸取教训!---来源是:

图2/3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交警提示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 , 终生记录在案 。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 违法行为不会因为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自动消除 , 不分何时何地 , 即使间隔1年、2年 , 或更长时间 ,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 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