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的代孕市场:65万全包85万选性别 再加10万喜提龙凤胎( 七 )

妻子年纪大 , 不能再生育 , 夫妻俩为了再要一个孩子 , 通过代孕机构认识了王娟(化名) , 请她帮忙代孕 。

据王立介绍:“当时说好代孕期间生活费是每月5000元 , 抱小孩时再付20万元 , 不过没有签书面合同 , 只是口头约定 。 ”后来 , 按照王娟的要求 , 王立每月给她的生活费提高到1.5万元 , 先后给了20多万元现金 。

在妻子的默许下 , 王立和王娟保持了一年多的性关系 , 在2011年8月生下女儿小米 。 然而第二年3月 , 生下女儿的王娟却以爱女心切为由 , 拒绝将孩子交给王立 。 王立一气之下 , 断了女儿的抚养费 。

于是 , 王娟将王立告上法庭 , 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费” 。

王立表示 , 自己与王娟之间存在代孕协议 , 理应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 然而 , 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孩子的抚养权归王娟所有 。

21新健康采访人员从律师处了解到 , 《婚姻法》中关于父母与子女认定关系的确定是代孕现象没浮于水面、没引起关注的时候 。 把医院出生证明作为确认关系的依据 , 一是证明了母体分娩 , 二是出生证明是便利又直接的证明方式 。 这个案件中 , 首先孩子是有代孕者的基因存在的 , 且代孕协议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 。 其次 , 就算代孕妈妈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 , 法院判给雇主的可能性不大 , 因为一旦这样做 , 就是变相承认代孕合法 。

另一方面 , 代孕妈妈的相关权益也不一定能得到保障 。 2017年3月24日 , 代孕妈妈小西在广州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诞下一对双胞胎早产儿 。 孩子一出生便被送到保温箱救治 。 得知是早产儿 , 雇主和中介都不管不顾 , 承诺的产后佣金也迟迟没有到账 。

当小西联系雇主何小姐时 , 对方反问她“7个月大的孩子能要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