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被查五宗违规 董事长陈略等五人吃警示函(36)

检查发现 , 公司与北京安鲁莱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普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宏大广发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存在密切资金往来 。 2017年 , 公司与前述3家公司合计资金转出、转入金额分别为15.45亿元、15.44亿元 。 公司与前述3家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并没有真实业务基础 , 资金也存在被挪用风险 , 显示公司资金管控有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 检查还发现 , 公司与前述3家公司签订了18份借款协议 , 约定向3家公司提供资金4.06亿元 , 实际提供3.51亿元 , 占2016年净资产的19.74% 。 对于前述借款事项 , 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 相关信息披露也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

公司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通过账外资金账户列支费用 , 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问题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披露问题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无真实业务基础的资金往来 , 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反映公司资金管控有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 运作不规范 。 你作为公司财务总监 , 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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