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被查五宗违规 董事长陈略等五人吃警示函( 六 )

神州长城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通过账外资金账户列支费用 , 导致神州长城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问题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披露问题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重大项目变化情况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 , 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 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无真实业务基础的资金往来 , 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反映神州长城资金管控有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 运作不规范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神州长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应对照上述问题并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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