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河长制——沙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二 )

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本文原始标题为:如何深化河长制——沙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如何深化河长制——沙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如何深化河长制——沙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来源是:

图2/4

怎样做好河长制这篇文章?

破解现实问题 , 推动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尽责 , 让河长们有职有权 , 实现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

沙县在全省率先制定《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 , 赋予了县级流域河长“四项权力” , 即:有权调动指挥涉及单位主要领导;有权提请县级河长下发河长令;有权召集专题会议 , 形成的会议纪要等同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有权提请县纪委监察委、效能办 , 对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责任单位及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 实现流域河长有职有权、有法可依、有权协调 。

如何深化河长制——沙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如何深化河长制——沙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图3/4

有权必有责 , 有责必担当 。 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强化细化了流域河长权责 , 明确巡河要求、办结时限、问题分类处置流程等职能要求及失职问责追责情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