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享受同等就业政策( 二 )

此外 ,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 在当年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的 , 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 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登记失业人员中 ,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享受就业援助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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