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与《汉之云》出品方和解:此事双方无其他争议

杨洋与《汉之云》出品方和解:此事双方无其他争议

杨洋

新浪娱乐讯 3月8日 杨洋[微博]经纪公司悦凯娱乐发文称:“有关近日我公司签约演员杨洋与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就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的演出合同纠纷 , 经双方友好沟通与协商 , 达成执行和解 , 就此事双方无其他争议与未了事宜 。 尽管过程多有波折 , 但最终双方冰释前嫌 , 使得事情得以解决 。 感谢新文化国际交流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 感谢各方朋友一直以来对杨洋的关心和厚爱 , 未来我们会更加努力为大家呈上更好的作品 。 虽然这次错过了《轩辕剑之汉之云》这部优秀的作品 , 但非常尊重新文化国际交流公司 , 希望未来与新文化国际交流公司能有更多机会合作 , 祝未来更好! ”

据悉 , 演员杨洋2019年3月4日首次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 据新浪娱乐了解 , 该官司是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杨洋违约未出演电视剧《汉之云》 , 索赔2000万 。 3月7日 , 杨洋方发律师声明 , 否认在与《汉之云》出品方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败诉 , 称双方当时已达成和解 , 但当杨洋方履行完和解义务后 , 对方却毁约并拒绝履行 , 利用调解书的执行效力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己方已通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案件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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