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闯绿灯”可能也违法 南京交警部门正在调研( 三 )

司机“闯绿灯”可能也违法 南京交警部门正在调研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 " 闯绿灯 " 情形

1. 服从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2. 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遇路口拥堵应听从现场交警指挥

如果车辆进入路口后,在下一个红绿灯周期之内无法离开路口,并对路口其他方向的车辆产生阻碍,影响了整个路口的通行秩序,就属于 " 闯绿灯 " 行为。

建议行驶到路口时如果发现前方路口通行困难,路口内有轻微压车的情况时,可以选择减速慢行,观察行驶。如果发现前方路口三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被车辆占据,车主需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有交通警察指挥时需按交警指挥通行。如果后方车辆鸣笛催促,车主需保持平和心态。

南京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身行车畅通及安全,日常驾车中一定要避免 " 闯绿灯 " 的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下一步,交警部门很有可能对这一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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