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穿山甲 21人被追刑责并集体登报道歉( 二 )

图为金坛法院开庭审理江苏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 检方供图

据检方介绍 , 2018年4月至6月间 , 被告人袁某、杜某等21人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 , 层层收购、出售穿山甲及其制品 。

经相关专家确认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杜某等21人的行为 , 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 , 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 遂对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21名被告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 承担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造成的生态资源受损费用合计88万元 , 专家咨询费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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