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区配建幼儿园!( 二 )

本文原始标题为:天津小区配建幼儿园!---来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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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确保住宅与配套幼儿园同步交付使用

完善天津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 健全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 , 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

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小区要补建、改建

严格城镇小区依标配建幼儿园 。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和《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T29-7-2014)》、《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 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 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

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 , 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 , 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 , 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

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 , 在整改到位之前 , 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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