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强调: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未来( 六 )

  处理原则

  低龄“犯罪”应宽容但不纵容

  北青报:此次修订的消息公布之後 , 很多人都关心这样一个问题——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後要怎麽处理?

  沈德咏: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 对这部分的规定不够明确 , 且有些条文明显滞後 , 不能满足司法需求 。 未成年人身心特殊 , 只是简单地予以刑法惩罚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

  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 , 应当根据年龄、罪错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等不同情况实行分级干预 , 在有利於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 , 设立监护人管教、训诫令、专门学校、收容教养、社区矫正、刑事处罚等分级干预与矫治措施 , 充分体现“宽容但不纵容”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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