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项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 二 )

重点打击行为包括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排污水;超标排放污水;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 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餐饮趸船未配套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 或者未将产生的污水、垃圾集中收集上岸处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非应急情况下溢流或配套管网溢流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 。

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暗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 其中 , 3月展开动员部署 , 4月~5月为自查暗查阶段 , 6月~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 11月~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 。

各区县要根据行动范围 , 对本辖区范围内污水偷排偷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责令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应实施行政拘留的 , 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经济信息委等多部门组成核查组 , 对污水偷排偷放情况和各区县自查效果进行暗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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