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技术人员吃警示函 引发交易系统登录异常( 二 )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规范开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 , 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 , 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 , 依法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撤销任职资格、暂停或者限制证券期货经营业务活动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 给予警告、罚款 。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二十六条:对于发生存在人为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信息安全事件的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 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


推荐阅读